宁军将领的亲信家丁差,一个文官养了一千多家丁,这是包藏祸心,当斩。
萧震的近卫营其中一个营竟然全是野女真,虽然萧震说是什么鄂温克族,是什么索仑战士,但都知道那是建奴北边老林子里茹毛饮血的野人,来路不明,也是罪名。
五、剽掠商船,自为盗贼,当斩。
萧震身为朝廷重臣,不保家卫国,竟然当起了强盗,掠夺商船,按律当斩。
主要是萧震为了保证辽东一带北货的贸易垄断性,驻扎在金州的镇海舰队经常在辽东海面游弋,不少没有缴税的商船,都被镇海舰队以走私名义扣押。
天启年敢到辽东做北货买卖的都不是什么善茬,萧震和毛文龙为规范贸易,其实就是为了方便收钱,弄了许可制度,但不少靠山硬的不买账,半路肯定遇到萧震的舰队,不少人为此深恨萧震和毛文龙。
袁崇焕得知此事后就专门派人找到苦主,了解了一番,并拿到画押的指认供状,附在弹劾奏章之后。
六、拘锢难民,草菅人命,六当斩。
袁崇焕打听到萧震自打到了金州,起码掳掠了十多万辽东的难民,传闻是运到东番开荒,远途海运死了好几万。
这消息让袁崇焕怒不可遏,觉得萧震身为百姓父母官,不爱待百姓,守家为国,还要草菅人命,那朝廷要你何用,当斩。
七、交结近待,贿赂权阉,与奸臣为党,七当斩。
八、私联东江镇,以私财助之,欺压藩属国朝鲜,巧取豪夺,欺上瞒下,八当斩。
袁崇焕的人打探不到金州军的具体消息,但东江镇的消息可是弄了不少,知道萧震和毛文龙交好,而且还给了东江军不少粮草军械,这是大忌,当斩。
至于欺压朝鲜,虽然那是毛文龙干的,但袁崇焕认定毛文龙从朝鲜勒索的钱财,肯定是给了萧震,用来买军械粮草。
九、擅自议和,放归建奴贝勒,有观望养敌之嫌,九当斩。
袁崇焕还特意点出,这次议和交换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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